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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要求及操作方法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毕业后分期偿还。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一下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要求及操作方法吧。

一、还款要求

1.还款日期。

还本付息日:12月21日(不含最后1年); 2009年前签订的借款合同最后1年还本付息日为 8月31日,2010年(含)之后签订的借款合同最后1年还本付息日为9月21日。

查询应还本息日:11月21日(不含最后1年); 2009年前签订的借款合同查询应还本息日为7月20日,2010年(含)之后签订的借款合同查询应还本息日为8月20日。

2.还款内容。

①偿还借款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借款期限中最后一年为当年9月20日),次日为付息日,节假日不顺延。最后一次偿还借款本金时利随本清。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应自借款学生毕业(或结业)当年起,每年在结息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借款利息存入指定账户。提前还款的,结息日为提前还款日。

②偿还借款本金。借款人应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届满2年后的当年起,开始偿还借款本金,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要求还款,每年在还本付息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借款本金存入指定账户。

③提前还款。每年1月-10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借款人应于当月10日前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或https://sls.cdb.com.cn)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指定账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本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二、正常还款流程

1.借款人查询应还本息。

每年11月20日为预结息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当日自动计算出每个合同应还的本金及利息。在查询应还本息日后,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应还本息金额。

2.借款人预存还款资金。

①通过支付宝发放贷款的学生,利用支付宝还款。在还本付息日前,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账户。

②通过代理结算行(农信社)发放贷款的学生,通过农信社还款。在还本付息日5日前,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可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中显示的应还款金额),向个人在代理结算行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并联系户籍所在地县资助中心,将贷款资金转入县资助中心在农信社开立的账户。

未在规定时间存入足额还款资金的,贷款将会出现逾期。

3.扣收资金。

通过支付宝还款的学生,在还本付息日,支付宝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通过代理结算行(农信社)还款的学生,在还本付息日前5日,代理结算行扣收相应款项。

4.查看还款情况。

在还本付息当月的30日以后,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还款不成功的,请联系户籍所在地县资助中心。

三、提前还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

当月1-10日,借款人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即完成提前还款的申请。当月10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对申请过提前还款的学生进行结息处理,计算出每个学生截止到当月20日(含)应还的利息。

2.借款人预存提前还款资金。

①通过支付宝发放贷款的学生,利用支付宝还款。当月15日前,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账户。

②通过代理结算行(农信社)发放贷款的学生,通过农信社还款。在当月15日前,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在个人在代理结算行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将贷款资金转入县资助中心在农信社开立的账户。

未在当月规定时间存入足额还款资金的,需在下月重新办理提前还款操作。

3.扣收资金。

通过支付宝还款的学生,当月21日支付宝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通过代理结算行(农信社)还款的学生,当月16-20日代理结算行扣收相应款项。

4.查看提前还款情况。

当月30日以后,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提示:11月20日-12月20日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结息阶段,因此11月和12月不能进行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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