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等程序,我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名单已初步确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件来信的方式向地理与环境学院党委反映。电话:0917-3566335,邮箱:dhxydw@126.com,办公地址:明理楼207办公室。
上一篇:国奖故事 | 追光逐梦 不负韶华
下一篇: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公示
Copyright © 2017 地理与环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 网站管理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566337(党政办公室) 0917-3566335(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