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技能发展协会

教师技能发展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社团名称

     地理与环境学院教师技能发展协会

    我们的社团全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教师技能发展协会,隶属于地理与环境学院,社团在地理与环境学院党总支的指导下,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社团以普及地理知识、帮助同学们提升对地理讲课的兴趣及提高实践能力为目的,将开展一系列有关于地理师范生教师技能培训和实战的活动。为对地理有浓厚兴趣,并有志从事地理教育事业的同学提供一个自我展示,锻炼成长的平台。

第二条 社团性质

    地理爱好者协会是应地理与环境学院广大地理师范生强烈建议而创建的增强教师技能实践性的协会,隶属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

第三条 社团宗旨

    为有志于从事地理教学的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和实践的平台,培养他们的教育理念,提高想从事地理教育事业同学的教师教育技能,为其成功就业发下坚实基础。

第四条 社团会徽 

 协会会标整体图案是一个“师”的形状,左边是老师正在给学生讲授知识,右边的翅膀,粉笔,书本代表老师通过传递知识引导学生圆梦,会标象征着地理与环境学院教师技能发展协会以培养地理师范生教师技能为办社团主题的宗旨和任务。协会会旗是以会标为主要构图元素,印制而成。

第五条 社团任务 

   1.通过地理讲课宣传地理知识、弘扬地理。

  2.通过对会员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提高其从事教育事业就业竞争力。

  3.与地理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具有一致性。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

  1.具有一定的沟通基础;

 2.对地理教育有浓厚的兴趣,并承认本协会章程的爱好者;

 3.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4.搞好会内团结,并维护本协会名誉。

第七条 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协会竞选通过;

 3.作入会陈词。

第八条 会员权利

  1.会员在本协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的权利;

 2.会员有对本协会的工作和建设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3.全体会员具有一律平等的权利;

 4.会员有要求对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进行处理和对有贡献的会员进行表彰和鼓励的权利;

 5.会员有借阅本协会书刊、参加讨论、发表论文、听讲座、参加活动的权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的一切活动,维护协会的荣誉;

   2.会员有积极向外界人士宣传本协会,并向本协会献策出力,共同建设好本协会的义务。

第十条 会员证

    1.协会会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会员证,若不慎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

   2.每次会员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时,将会员证交予本协会填明活动记录。

   3.会员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十一条 奖惩制

    1.协会实行积分制,对会员一视同仁,按相应情况加减分数;

   2.凡开会迟到者或未到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除名(并由秘书处记录在协会档案中);

   3.凡每次活动表现积极、成果突出者,将获得相应积分,在每次协会大会中,积分将作为主要参考,对表现优良者给予奖励。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1.协会由理事会统一管理,实行会长具体负责制;

2.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团支部书记及团助组成;

3.会长由联谊、沟通知识较强,并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及威信的同学担任;

4.团支部书记由思想觉悟性高,具有一定文学水平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且细心、踏实的同学担任。

3.副会长由沟通能力较强,并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同学担任;

4.理事的分工情况:     

    会长:负责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负责理事会工作以及会员的招收和培训。总体规划协会发展方向,积极培养和指导副会长开展各项活动。

       副会长:熟知协会的常规工作,并协助会长开展活动。

    团支部书记:与会员进行良好的沟通,了解会员的心理动态,并向理事会陈述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5.理事会成员的选拔实行推荐制及招聘制;

第五章 资产的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

会费的来源:

1.学院支持;

2.其他个人或组织赞助。

第十四条

    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五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六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得协会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协会大会通过后,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学院核准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大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协议经须协会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请学校批准。

第二十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学校及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由学校处理。

第八章 社团组织构成

第二十一条

    会长: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对外代表协会全体、有联合外界促进协会发展的义务;总理协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工作,促进部门间和谐发展,团结奋进,制定协会各部门工作思路;做好协会的发展定位及近期远期规划工作;做好协会及协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学生干部思想素质建设,负责召集召开协会部长级以上的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与主席团其他成员和各部相关人员谈论、研究和布置工作。

    副会长履行活动监察职能、辅助会长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进行;负责协助会长管理好本协会的各项事务,当会长由于外出和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能时,代其履行工作职能;负责协会对外的形象宣传工作;组织参与协会的各项会议,并做相应的发言。

团支部书记: 加强与院系其他社团关系建设,和指导老师的沟通情况,在全院树立我协会地位。并且主管财务,负责协会内部资金管理,登记日记账,负责所属部门的财务管理,制作协会每月财务报表和、对协会财务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组织部:(1)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及时递交详细、完善的活动计划。(2)进行活动总结,提高活动质量。

宣传部:(1)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 (2)负责活动场地及活动道具准备。

文秘部:1)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记录; (2)负责做好协会内部例会及所属部长例会的召集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3)负责协会相关通知的传达工作。

 

第九章 社团活动的开展

为了丰富我协会学生业余生活,我社团将不定期开展以下活动:

    1.教师技能专项培训,比如普通话,粉笔字,教案设计,教学设计,板书设计等

 2.会员大会,集思广益,大家一起讨论社团的发展和活动组织问题,各抒己见。

 3.组织会员参与实践操作。

 4.组织地理讲课实战演练及地理知识演讲赛。

第十章 社团制度

第一条 本协会制度经研究于社团管理处核准后正式实施。

   第二条 本协会制度适用于所有成员,不分职务、级别。

第三条 本协会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 协会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对抗、部门对抗及权力对抗。

   第五条 对不执行会议决议,不积极参加活动和有损社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构成损害的成员,按社团管理来执行。

   第六条 对理事会成员、组长、以及普通成员的选拔、奖励和处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在会员上通报。

   第七条 所有成员有权参加各种社团会议主动调查了解理事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挤财务情况。

第十一章 社团干部职责

一、领导、组织、协调、社团内外各大型活动

二、听取、审查、表决活动方案。

三、讨论、决定社团内外重大问题。

四、修改、制定社团章程和制度。

五、负责组织选举活动。

六、接受社员和非社员的建议和意见,并做回复。

第十二章 年终评比以及干部候选

一、 社团每次活动都会向会员通知,对活动有好的建议,并经采纳者加分。

二、 每次外出活动参与会员必须填写相应表格,并且按时交书面感悟,以情节加分。

三、 每次例会,理事会,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者减分处理。

四、 积分是年终评比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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