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名称 | 内容与要求 | 完成时间 | 主要涉及的 单位和人员 |
1 | 新生报到、 注册 | 研究生新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体检和注册,参加开学典礼与入学教育。 | 第一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 | 研究生新生、各二级学院、学研处、相关职能部门 |
2 | 入学资格复查、学籍注册 | 考核复测、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入学档案核查,学籍电子注册及新生网上自查。 | 第一学期开学第三周至第六周 | 研究生新生、各二级学院院、学研处 |
3 | 研究生与导师互选 | 根据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研究生与导师互选,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 | 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至第四周 | 研究生新生、各二级学院、学研处 |
4 | 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 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填写培养计划,经审批后复印一式四份,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留,一份导师存留,一份送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一份由院(系)研究生秘书存档。 | 第一学期开学第五周周至第十二周 | 各二级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成员,研究生新生,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 |
5 | 课程学习与考核 | 按个人课程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及考试。成绩查询,完成课程培养计划。 | 第一、二、三学期 | 研究生、任课教师、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学研处 |
6 | 补修课程 | 跨专业生根据个人情况和导师安排,补修两门跨专业课程 | 第一、二、三学期 | 研究生、任课教师、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 |
7 | 文献查阅研读 | 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读书目录,完成相应数量的文献阅读任务,撰写读书报告。具体参照各一级学科培养方案。 | 研究生在学期间 | 研究生、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 |
8 | 中期考核 | 对研究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汰劣。重点考核学业成绩、参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情况。 | 第四学期开学一个月前 | 研究生、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9 | 开题报告 | 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后,进行开题报告。 | 最晚于第四学期进行 |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学研处 |
10 | 撰写论文 阶段 | 按论文工作进程计划,完成各阶段论文工作。 | 开题到论文预答辩前 |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学研处 |
11 | 学术报告 | 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需要参加6-10次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1次学术月活动或专业学术会议。 | 申请论文答辩之前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学研处 |
12 | 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 参加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申报完成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参加教学时间、社会调查、文化考察等活动,实践时间要求具体参照各一级学科培养方案。 | 第二学期6月至毕业前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秘书 |
13 |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研究生应署名宝鸡文理学院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或出版论著(含参编,署名前三),或科研成果获厅局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国家发明专利。 | 申请论文答辩之前 | 研究生、导师 |
14 | 论文检测阶段 | 论文撰写阶段结束后,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 第六学期的3月中旬到4月初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15 | 论文预答辩 | 论文检测符合规定后,各学院组织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由3-5名专家组成。 | 第六学期的4月初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16 | 论文送审阶段 | 预答辩通过后,进行论文送审。送审一般由2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送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 第六学期的4月中旬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17 | 学位论文答辩 | 研究生论文送审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学院对毕业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事宜详见《宝鸡文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 第六学期的5月中旬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18 | 学位授予 | 按《学位授予条例》,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资格,公布学位授予名单。 | 第六学期6月中下旬 | 校领导、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学研处、相关部门 |
19 | 毕业及离校 | 研究生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到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离校。 | 第六学期6月底7月初 | 研究生、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学研处、相关职能部门 |
序号 | 工作名称 | 内容与要求 | 完成时间 | 主要涉及的 单位和人员 |
1 | 新生报到、 注册 | 研究生新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体检和注册,参加开学典礼与入学教育。 | 新学年开学第一周至第三周 | 研究生新生、各二级学院、学研处、相关职能部门 |
2 | 入学资格复查、学籍注册 | 考核复测、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入学档案核查,学籍电子注册及新生网上自查。 | 新学年开学第三周至第六周 | 研究生新生、各二级学院院、学研处 |
3 | 研究生与导师互选 | 根据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研究生与导师互选,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 | 新学年开学第二周至第四周 | 研究生新生、各二级学院、学研处 |
4 | 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 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填写培养计划,经审批后复印一式四份,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留,一份导师存留,一份送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一份由院(系)研究生秘书存档。 | 新学年开学第五周周至第十二周 | 各二级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成员,研究生新生,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 |
5 | 课程学习与考核 | 按个人课程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及考试。成绩查询,完成课程培养计划。 | 第一学年 | 研究生、任课教师、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学研处 |
6 | 补修课程 | 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本科毕业生入校后,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 第二学期 | 研究生、任课教师、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 |
7 | 中期考核 | 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科研训练、校内实践活动或实践展示进行全面考核、考查,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实践教学与硕士论文撰写。 | 第二学期末 | 研究生、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
8 | 实践教学 | 实行校内与校外、集中于分散相结合,其中集中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 第三学期 | 研究生、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实习基地、校外指导教师、学研处 |
9 | 开题报告 | 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后,进行开题报告。 | 第二学期末至第三学期初 |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学研处 |
10 | 撰写论文 阶段 | 按论文工作进程计划,完成各阶段论文工作。 | 开题后到论文预答辩前 |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学研处 |
11 | 创新科研 活动 | 参加导师科研项目,申报完成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第二学期6月至毕业前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12 | 论文检测阶段 | 论文撰写阶段结束后,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 第四学期的3月中旬到4月初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13 | 论文预答辩 | 论文检测符合规定后,各学院组织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由3-5名专家组成。 | 第四学期的4月初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14 | 论文送审阶段 | 预答辩通过后,进行论文送审。送审一般由2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送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 第四学期的4月中旬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15 | 学位论文答辩 | 研究生论文送审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学院对毕业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事宜详见《宝鸡文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 第四学期的5月中旬 |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学研处 |
16 | 学位授予 | 按《学位授予条例》,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资格,公布学位授予名单。 | 第四学期6月中下旬 | 校领导、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学研处、相关部门 |
17 | 毕业及离校 | 研究生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到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 | 第四学期6月底7月初 | 研究生、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学研处、相关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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