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课程质量与教材建设水平,研究生院决定开展第十六批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第十六批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导师或研究生授课教师可申报重点项目;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导师或研究生授课教师只能申报一般项目。
2.申报人主持申报项目最多1项,可再参与1项;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
3.项目组成员要结构合理,跨单位合作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要体现专业互补性,项目组成员需在项目中承担实际工作任务。
4.每个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跨培养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不超过7人,跨校(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不超过10人。
5.目前仍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其主持人不能申报本批教改项目。
6.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二、立项类型
1.专项项目:研究生思政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
2.综合类项目(详见附件2)。
三、名额分配及材料报送
1.第十六批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计划立项38项(其中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31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2.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5。
3.项目申报人要填写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需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1册):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研人员近3年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关研究论文和著作目录复印件)、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方面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在培养单位内公示3天,请将评选结果、公示材料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2月2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服务楼3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yjs@163.com。
5.各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管理单位,请于12月2日上午12: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服务楼3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yjs@163.com。
四、评审及其它
1.项目评审工作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进行,之后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号。
2.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文理院教字[2007]109号)文件执行,具体管理由研究生院负责。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具体举措之一,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发展。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3565212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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