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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报批建设用地审查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3号)第二条:凡涉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用地,应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依法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评审。为此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23822日委托陕西森美佳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宝鸡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陕西森美佳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9月份完成了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现将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宝鸡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位于宝鸡市蟠龙镇晓光村和闫家村,东侧为晓光村耕地、南侧为晓光村、蟠龙山村耕地、西侧为闫家村耕地、北侧为晓光村耕地和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在建工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 107.19638°N 34.38965°,总占地面积约226310m2,共1个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晓光村和闫家村农用地。建设单位拟申请由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教育用地0804)。

二、调查方法及内容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方法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

三、调查结果

1)地块历史时期为农用地,现状仍为农用地,拟转用为城镇建设用地,未发现土壤污染迹象,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块不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活动;不曾涉及固体废物填埋和危险废物的处理,未曾发生管线、沟渠泄漏等情况。

2)相邻地块历史上东侧为晓光村耕地、南侧为晓光村、蟠龙山村耕地、西侧为闫家村耕地、北侧为晓光村和闫家村耕地,2021年地块西北侧闫家村耕地变为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在建工地,经分析,相邻地块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储存、遗留等情形,无污染迹象。

3)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污染源为2家企业、1处机械租赁仓库、5处私人养殖户和1处在建工地。经调查分析,各生产经营活动环保设施到位、阻隔措施完善、现场无污染痕迹,通过迁移转化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周边区域无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相邻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调查地块内堆存的少量建筑垃圾和周边区域的各企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17-6261077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陕西森美佳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书香路南段95号宝鸡高端装备产业园31号楼503

联系人:刘雪          联系电话:1809322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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