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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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监督。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重点是廉政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宝鸡文理学院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提前谋划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气氛。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向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规定,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要严防“节日病”。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食品、有价证券、购物卡、会员卡、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搞相互走访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高档小区、私人住宅等隐蔽场所安排公款吃喝或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联欢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电子红包、礼券、预付卡等;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三、坚持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严格落实校纪委下发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学校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四、严格执纪问责。学校纪委(监察处)在元旦、春节期间将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现的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节日期间“四风”等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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