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周从2020年2月17日起,到2020年7月3日结束,共20周。
1.2016级本科生1—12周上课、考试、完成毕业论文(设计),13—16周进行毕业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17周办理离校手续。
2.2017级、2018级所有专业执行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工科专业学生1—16周上课,17、18周进行集中专业实践,19、20周复习、考试;其他专业学生1—18周上课,19、20周复习、考试。
3.2019级师范专业执行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1—18周上课,19—20周复习考试;非师范专业执行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
二、课程开设要求
1.凡是执行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在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时,不得随意变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课时和学分,若确需调整教学计划,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08]70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凡是执行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在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时,可依据《国标》《认证标准》微调。
2.所有通识教育必修课合班上课。《大学英语》2个教学班合班(美术、音乐等专业4个班合班上课),《大学体育》每班不少于60人;音乐、美术类专业技能课根据课程要求组织上课。
3.实践(验)课等实践教学环节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安排实验课时应写明计划学时、实验题目和分组安排等情况(附件2);实践课应有详细计划及实施步骤;计算机上机等实践教学应有规范的指导书或指导要求。所有实践性教学都要制订规范的考核要求。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验室开放的课时比例等须达到学校相关规定的标准。
4.各年级学生专业教育必修课原则上小班教学,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可按平行班级原则合班上课,2个行政班为合班上限,要切实保证教学效果。各学院单班教学的比例应不低于50%。
5.各学院要确保2017级、2018级学生周课时饱满,周课时原则上应不少于24学时。
6.承担师范专业《学科教学论》《课程标准解读与教材分析》《试讲与微格教学》等教师教育必修课的外聘中学教师不得少于2人,其他专业应加大行业人员参与指导专业实践类课程的比例。
7.2019级学生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由各学院配合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设,2017级学生的《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课程由各学院配合招生就业处开设。
三、主讲教师选聘
1.课程主讲教师均须取得专业相关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承担师范专业教师教育必修课的中学外聘教师除外。
2.各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3.各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须选聘高级职称的教师为主讲教师。助教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辅助完成专业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各学院对涉及新开课或开新课的课程均应在开课前进行试讲。
4.创新创业类课程主讲教师须从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库中选聘,创新创业导师库详见《关于公布我校2017-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入选名单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17]35号)。
5.各学院要根据《关于做好“双肩挑”处级干部为本科生授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主动与本学科专业的“双肩挑”处级干部联系和沟通,将“双肩挑”处级干部纳入相应专业师资队伍中,并安排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做好相关教学业务管理。
6.各学院要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外聘授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宝鸡文理学院返聘授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外聘教师、返聘教师的聘用工作。
四、教材选用
教材选用坚持选优与适用兼顾的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材必须使用国家指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的最新版本统编教材。凡是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都应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其他课程应结合各专业实际,优先选用教育部遴选的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等优秀教材。引进教材要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编教材的使用必须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17]60号)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课表编排
1.各学院课表编排要科学规范,符合教学规律,如周4、周6学时的课程,在编排时要隔天安排授课,不能同一天或连续两天安排同一班级连续讲授该课程。
2.所有课程均须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授课,并要按正常上下课和作息时间安排教学。
3.周课时小于2(含)或总课时小于36(含)的专业课,各学院在充分考虑教学资源、上课班级课程开设情况等教学实际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大周课时,缩短教学周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4.《大学体育》课程原则上安排在下午授课。
六、教学工作安排流程见《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日程表》(附件1)。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将下学期所有专业实践安排于12月13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依据报送结果下达公共课教学任务。
2.下学期所有本科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环节)全部在12月10日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编排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
3.有实验(实践)教学任务的学院,将实验(实践)课程安排好后,填报实验教学计划表纸介质和电子版各1份(excel格式),并于2019年12月28日前送达实践教学管理科。
4.各学院认真填写《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相关教学数据统计表》(附件4),并请于2019年12月28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科,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xk3566212@163.com。
5.各学院认真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清单》(附件4),并请于2019年12月24日前送交教务处教材科,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ck3566213@163.com。
各学院要结合审核评估工作要求,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落实好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
1.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日程表
2.实验教学计划样表
3.宝鸡文理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
4.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相关教学数据统计表
5.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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