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校友分会:
在我校创大之际,全面回顾60多年风雨历程,全校教职员工励精图治、无私奉献、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校档案馆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校友、离退休干部、教师、职工及亲属征集校史资料。征集的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料范围
1.文书类
反映学校诞生、发展及其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变化的文件资料(包括回忆录、事迹介绍、媒体报道等);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形成的文稿;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形成的资料文稿等;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及教师的获奖证书、科研立项证书、教案文稿、著作手稿等。
2.实物类
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校服、校徽、社团证件、借书证、饭卡、粮(饭)票、学生证、工作证、明信片等实物;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实物;反映校园生活的各类师生自办刊物、纪念册、印刷品(包括专著、译著、论文或论文集、实习大纲、实验指导书、考卷和教材)等;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中获得的奖状、奖杯、奖牌(省部级以上);学校各个时期在重大活动中收到的祝贺函电、题词、纪念品或赠言手迹等。
3.声像类
各个时期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影像资料;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影像资料;反映教职工和学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场景和文体娱乐活动的影像资料;知名校友的影像资料;各种获奖成果影像资料等。
二、征集要求
1.征集的载体:纸质类、电子类、声像类、实物类等。
2.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够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文化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3.提供图片资料时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现从事职业等。
4.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1月底为集中受理时间。
档案馆也将长期向教职员工和校友征集各类校史资料。
5.征集地点:老校区办公楼4楼档案馆。
三、征集方式
1.捐赠。凡属单位、个人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物品,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造册,并对所捐赠物品永久保存,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享有优先利用权。
2.复制。对于一些不愿或不便捐赠的物件、资料,本人有寄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寄存者享有其所有权;没有寄存意愿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学校扫描、复制或拍照后,归还原件。
3.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拟撰写或已撰写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或生活状况撰写的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寄送到学校。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可通过录音、录像等做好记录保存。
感谢各位师生员工对学校档案事业的关心和帮助。
联系人:朱 伟 电话:13892766891(69000)
杨淑捷 电话:13619276069(66069)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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