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建立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推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数据填报内容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等。
根据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将具体数据填报内容分解到“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制定了《宝鸡文理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完成相应的数据填报和审核。
二、工作平台
1.填报平台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各责任部门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2.交流平台
数据填报交流QQ工作群(群号:42040904)。
三、工作安排
(一)全校基本数据
1.工作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协助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数据和文档提交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质量把关和有效性审核。数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
(2)审核之后的数据在数据平台填报并提交。然后将填报的数据经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填报形式
分为线下模板、在线填报和文件上传三种形式。
(1)线下模板。填报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之后在系统中批量导入(相关模板请从工作群文件共享区下载)。
(2)在线填报。责任部门根据表单填报项直接在系统中在线填报。
(3)文件上传。数据表格内涉及“文件上传”时,统一命名为:数据表格编码+表格名称_上传文件名称,格式为PDF。
3.工作进度
(1)10月24日之前,相关部门将本单位数据填报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高新校区尚能楼224室)。
(2)10月24日-10月28日:各责任部门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各协助部门积极配合。
(3)10月29日-11月1日:各相关责任部门录入“基础数据”(具体见任务分解表)。
(4)11月4日-11月12日:责任部门录入其他数据。
(5)11月13日-11月15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部门进行沟通。
(二)师范专业数据
1.工作流程
(1)针对部分全校性数据表,在规定时间内,协助部门按照要求和规范,将数据提交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各责任学院。
(2)针对所有数据表,责任学院及相关专业将采集的所有数据进行整合、汇总、提交,经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初步审核合格后提交系统。
2.填报形式
线下模板。责任学院和协助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经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初步审核后,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填报(相关模板请从工作群文件共享区下载)。
3.工作进度
(1)10月31日之前,各协助部门积极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2)11月1日之前:各责任学院积极与协助部门沟通联系,获取所需数据。
(3)11月6日之前:各责任学院汇总整理数据后在系统中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初步审核。
(4)11月7日-12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初步审核后的数据反馈给各责任学院,责任学院修改核对后再次录入。
(5)11月13日-11月15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部门进行沟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手段,关系着我校专业认证和教学评估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程序,相互之间做好协调和配合,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质量把关。各单位负责人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把质量关。各相关单位数据采集人员要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录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再录入平台,数据审核人员对所提交数据的正确性负责。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提供数据的部门领导负责。
3.把握时间。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统计,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统计;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按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 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9年9月30日。)具体时间要求参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第一部分表格及内涵说明,例如表1-1学校概况(时点);表2-3-1图书馆(自然年);表5-1-1开课情况(学年)等。
4.数据准确。各单位填报人员要仔细查看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需求变化情况汇总(附件3)。数据平台系统所需录入的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将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工作人员务必填写详实准确,否则影响数据无法上传。填报过程中注意与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对指标内涵、统计时限、统计口径等要高度一致,避免数据打架导致数据校验错误。各责任部门要对近两年数据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2019年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5.融合对接。师范和工科专业数据要按专业进行采集和填报,学校所有带有师范标识的专业和授予学位为工学的专业都要填报。由于师范专业和工科专业数据来源于全校基本数据,因此各专业采集数据时要注意与全校基本数据相匹配,确保数据的融合和对接。如:专业基本信息、办学基本条件、教师信息、学生信息、课程信息等重要数据。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3: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需求变化情况汇总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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