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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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部分非主体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2019年度部分非主体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2019年10月15日学校会议研究,现就我校2019年度部分非主体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所申报非主体系列现行职称晋升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及人事代理制A类人员。部分非主体系列包括除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二)申报人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所提交任现职级以来取得的各类业绩成果截止日期为本通知落款时间。

(三)申报晋升职称人员近5年的年终考核等次至少为合格或称职,其中申报晋升高级职称人员根据相关系列要求执行。

(四)完成2014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通过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系统上传专业科目折算支撑材料;申报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得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得于56小时,具体折算办法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

二、依据文件

(一)图书资料系列(省文化厅)、档案系列(省档案局)、工程系列(省教育厅)、中小学系列(省教育厅)、卫生系列(省计生委)等其他涉及非主体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执行上级归口单位最新规定文件,申报人员参阅归口单位最新通知。

(二)会计、经济、统计等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交《以考代评业绩表》,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执行考评结合政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申报;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报《宝鸡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三)申请转评系列的人员,须在拟转评岗位至少1年,并具备和达到申请所转评系列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基本要求,按照该系列的要求进行申报,并在申报表格首页括号注明“转评”字样。

三、评审程序、赋分及规则

校内评审程序严格按照陕西省相关各系列最新年度职称评审文件及《宝鸡文理学院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宝文理院党字[2018]117号)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量化赋分按照《宝鸡文理学院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宝文理院党字[2018]117号)有关规定执行,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赋分由附属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工作环节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问题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评审统一要求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44号)文件精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二)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发[2008]209号)精神,凡2019年申请晋升高级(含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需参加学校评审会统一组织的答辩。

(三)关于申报人员材料报送问题

申报人申报材料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底部标明字样:3-1,3-2、3-3等),申报按3类封装:第一类:评审表和考核表及各种证书复印件和工作量表。第二类:代表作(申报高级);第三类:其他作品和科研成果。

申报材料封面目录主要内容: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申报人姓名、电话、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支撑材料目录,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须粘贴含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资格的字条。

(四)各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务必按时上报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其他相关表格电子版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不得随意改变版式或格式。

(五)其他有关问题按照学校现行职称评审政策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组织相关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指导申报人正确填写申报表和整理有关材料。同时做好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从大局出发,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申报人要正确对待学校组织的考核和评审,如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反映,若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二级单位、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等单位要恪尽职守、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对申报人的业绩、科研、奖惩等情况进行审查、赋分。

(四)凡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交校评评审费:正高级每人300元,副高级每人200元,中级每人150元。凡学校评审通过上报参加省评的人员,须交省评评审费,评审费标准按各系列职称要求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苗 杨亚利

联系电话:3566206

附件:

1.2019年度部分非主体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日程表

2.材料提交要求及清单

3.非主体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简况表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6.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审查表

7.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宝鸡文理学院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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