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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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76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陕教信办〔2019〕6号)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学校创建高水平大学目标任务,现就做好学校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2019年,我校教育统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和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学校各方面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确保统计质量稳步提升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成立本部门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领导和统计人员为成员,原则上领导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7人。领导小组根据《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数据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组织学习熟悉各项指标解释,审核本部门的统计资料,并对报出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各部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要在10月12日(星期五)前完成,并填报本部门《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信息报备表》(附件2)。

(二)实行教育统计人员备案制

强化统计队伍建设,各职能部门填报《教育统计人员信息报备表》(附件3),根据《规定》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保证本单位教育统计工作人员的稳定性,确因特殊情况变动,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变更备案人员信息,并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以老带新”、“以熟带生”无缝交接。

(三)开展教育统计自查自纠

各部门参照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修订情况和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说明,自即日起自行组织开展2016年—2018年教育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工作,如发现虚假、错误等数据,要清醒认识、及时整改,做出合理解释说明,在对过去3年统计数据深入研判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于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送交学校党政办公室行政科。

(四)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统计报表的填报要求,统一口径填报指标数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实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报送数据时,各部门负责人须签订《数据统计质量承诺书》(附件4)。

三、团结合作,确保圆满完成统计任务

(一)准备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4日

安排部署2019年教育统计工作,各部门传达相关要求,布置各单位数据统计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工作,并请各位统计员及时加入宝文理统计工作群:42040904。群内有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修订情况、2019年标准版统计系统安装包、2019年标准版“教育管理统计软件”安装及使用简要说明等相关资料。

(二)数据采集审核阶段:10月15日至10月18日

请各部门按照2019年教育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学习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严格按照各项指标解释填报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格式符合填表要求。审核报送部门要汇总审核相关数据(包括电子版),经审核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党政办公室行政科。

(三)数据汇总校验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4日

由党政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完成数据汇总,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四)数据审定阶段:10月25日至11月8日

经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必要时上校务会审定。以文件形式在教育厅通知时间内完成报送、反馈等后续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于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2016年-2018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查报告

2.《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报备表》

3.《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人员信息报备表》

附件:

1.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数据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

2.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信息报备表

3.教育统计人员信息报备表

4.数据统计质量承诺书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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