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申报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材料报送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三位专家应至少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二)推荐材料电子版包括: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word格式);
2.申报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片各一张(应为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
(三)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10月21日前交送科技处办公室(服务楼4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波
电话:3566231
邮箱:kjc3368919@163.com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
2、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
3、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4、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5、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统计表
科技处
2019年9月5日
Copyright © 2017 地理与环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 网站管理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566337(党政办公室) 0917-3566335(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