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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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党风廉政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党风廉政文化氛围,教育和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道德防线,自觉做到廉洁从教从政,秉公办事,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学校纪委决定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文化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颂清风·学楷模·讲廉洁·扬正气”。

二、活动内容

(一)校纪委组织开展处级干部廉洁诗词朗诵大赛(详见附件)、廉政文化展、处级干部警示教育、学校廉政制度学习等活动。

(二)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并形成特色亮点,如:以活动主题为内容的手抄报、宣传板,围绕主题举办的歌曲、小品、相声、故事、演讲、诗歌、朗诵、征文、书画摄影创作或比赛等,营造颂清廉扬正气、做清廉模范的良好氛围。

三、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文化活动抓实抓好,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全校性活动。

2.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筹备安排,将活动计划于9月10日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对每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并将通讯稿件及时报送校纪委办公室,校纪委将在学校纪委网站上给予公开报道。

4.此次系列活动务必在10月底前完成,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在所有系列活动结束后将总结材料报送校纪委。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服务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s3566223@163.com

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3566198

5.校纪委将于10月底根据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参与学校活动以及开展特色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5个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                          

附件:

关于举办我校“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诗词朗诵大赛”的通

按照我校2019年党风廉政文化系列活动安排,现对我校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诗词朗诵大赛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颂清风·讲廉洁·扬正气”

二、参与对象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正副处级领导干部

三、活动形式

1.本次比赛以廉洁诗歌朗诵为主,可以穿插歌曲、舞蹈、配乐等辅助表演形式。

2.组队方式: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成参赛队,每队不少于5人,如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处级干部不足5人的参赛队,纪检委员、支部书记或教师党员可以补充参加。

3.节目要求:思想性和艺术性有机结合,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寓教于乐,提倡原创作品,也可选用校纪委提供的诗歌(详见“清廉文理”公众号)。节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四、比赛规则

1.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为了便于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灵活组织参与,各参赛队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初赛参赛视频,作品将在纪委“清廉文理”公众号进行展播投票,评选出前6名参赛队进入决赛。决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2.初赛视频要求

视频格式须文件后缀以.mp4、.mov、.avi等主流格式为准。画质良好,声音清晰,音乐合成恰当,图像连贯,编辑完整。请勿在视频内添加任何与表达内容无关的文字。

五、比赛时间安排

初赛作品提交时间:9月16日前

初赛结果公布时间:9月20日

决赛时间初步定于:9月27日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7名,纪委将对获奖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给予表彰与奖励。

七、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2.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处级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站位,积极参加此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3.比赛中所需的道具、器材、服装等用品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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