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封闭式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我校秋季开学期间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报到的学生,高新、石鼓校区一律从南门经查验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园。学生返校报到后原则上不得外出,确有特殊原因,须持有经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出校审批表》出入校门。
二、校内教职工(含外聘人员、家属、租住户等)出入校园,经身份查验和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教职工持《教职工卡》、其他人员持《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校园。
三、校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因公务事项确需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由接待单位填写《疫情期间公务来访人员申请登记表》,省内的由各单位自己审批,省外的由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由接待单位从校门口领入,并严格按照工作内容在规定的场所和区域活动,不得在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场所逗留。
四、与教学无关的教职工家属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教学区。
五、必要的日常生活服务保障车辆(包括:食品原材料、生活用品、邮政快递车辆、垃圾清运车辆等),需定车定人,校内接洽单位提前填报《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人员及车辆入校申请表》,由保卫处进行通行审核,未报备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六、临时入校车辆(包括:医院药品、防控物资、维修车辆、基建车辆、送货车辆等),需提前有校内接洽单位填报《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车辆及司乘人员出入申请表》,省内的由各单位自己审批,省外的由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后放行,未报备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七、外卖、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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