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周从2019年9月2日起,到2020年1月17日结束,共20周。
1. 2016级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1—15周教育实习(其中14-15周返校总结),14—18周上课,19、20周复习、考试。2016级其他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课程教学按照各专业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19、20周复习、考试。
2. 2017级、2018级工科专业学生1—16周上课,17、18周进行集中专业实践,19、20周复习、考试。2017级、2018级其他专业学生1—18周上课,19、20周复习、考试。
3. 2019级新生第1周报到(9月7日—8日),2—3周入学教育、军事训练,4—18周上课,19、20周复习、考试。
二、课程开设要求
1.2016级要严格按照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育教学活动;2017级、2018级、2019级非工科、非师范类专业要严格按照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育教学活动;2019级工科专业、师范类专业要严格按照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育教学活动;课程不得随意变更,不能随意不开或减少课时,不得随意变更人才培养方案,如确需调整教学计划,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08]70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2.所有通识教育必修课合班上课。《大学英语》2个教学班合班(美术、音乐等专业4个班合班上课),《大学体育》每班不少于60人;音乐、美术类专业技能课根据课程要求组织上课。
3.实践(验)课等实践教学环节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安排实验课时应写明计划学时、实验题目和分组安排等情况;实践课应有详细计划及实施步骤;计算机上机等实践教学应有规范的指导书或指导要求。所有实践性教学都要制订规范的考核要求。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验室开放的课时比例等须达到学校相关规定的标准。
4.2018级、2019级学生专业教育必修课原则上小班教学,2016级、2017级学生专业教育选修课程可按平行班级原则合班上课,2个行政班为合班上限,要切实保证教学效果。
5.各学院要确保2018级、2019级学生周课时饱满,周课时原则上应不少于24学时。
三、主讲教师选聘
1.课程主讲教师均须取得专业相关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各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3.各学院必须选聘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主讲教师。助教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辅助完成专业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相关信息请填写到附件4表格中。各学院对涉及新开课或开新课的课程均必须开课前进行试讲,并做好记录。承担下学期教育实习带队任务的教师在带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承担其他课程教学任务。
4.各学院要根据《关于做好“双肩挑”处级干部为本科生授课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与本学科专业的“双肩挑”处级干部联系和沟通,将“双肩挑”处级干部纳入相应专业师资队伍中,并安排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做好相关教学业务管理。
5.各学院要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外聘授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宝鸡文理学院返聘授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工作规程》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外聘返聘及校内兼职教师的授课质量评议结果,认真做好外聘教师、返聘教师的聘用工作和校内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实践性课程、实践环节需要聘请实习基地教师、专家共同承担,明确教学任务、内容,做好计划,推进协同育人。填报《宝鸡文理学院外聘授课教师登记表》和《宝鸡文理学院返聘授课教师登记表》,于6月20日—6月25日前交至人事处审批备案。
四、教材选用
所有课程均应优先选用国家级级规划教材,如“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级省级获奖教材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材必须使用国家指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最新版本统编教材。凡是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都应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其他教材杜绝选用函授、电大、成人教育类、高职高专类教材。未经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自编教材一律不得使用,不允许向学生私售自编书作为教材使用,否则严肃查处。
五、课表编排
1.各学院课表编排要科学规范,符合教学规律,如周4、周6学时的课程,在编排时要隔天安排授课,不能同一天或连续两天安排同一班级连续讲授同一门课程。
2.周课时小于2(含)或总课时小于36(含)的专业课,或实施集中实践教学安排的专业班级,各学院在充分考虑教学资源、上课班级课程开设情况等教学实际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大周课时,缩短教学周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3.所有课程均须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授课,并要按正常上下课和作息时间安排教学。
4.《大学体育》课程原则上安排在下午授课。
六、教学工作安排流程见《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日程表》(附件1)。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根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课程教学任务的安排、课表的合理编排工作。
2.各师范类专业和工科专业学院要将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含大类招生培养)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在6月13日前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有单招本科培养专业的学院,应按照单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3.各学院查看并核对2019级学生分班安排表(附件2),如需变更2019级专业班级数,请于6月17日前联系教务处教学科解决,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发布,不再接受变更。
4.下学期所有本科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环节)全部要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编排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
5.各学院要对2016级本科专业及2018级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各类别课程开设齐全,不漏开、少开课程,保证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完整性。
6.有实验(实践)教学任务的学院,将实验(实践)课程安排好后,填报实验教学计划表纸介质和电子版各1份(excel格式,附件3),并于2019年6月22日前送达实践教学管理科。
7.各学院认真填写附件4,并请于2019年6月22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科,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xk3566212@163.com。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落实好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
1.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日程表
2.2019级学生分班安排表
3.实验教学计划样表
4.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相关教学数据统计表
5.宝鸡文理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
宝鸡文理学院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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