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的各项工作。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二、评选范围、名额及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的相关要求依照《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宝文理教字[2016]22号)(附件1)执行,符合相关规定者可申报。已获得“省、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名师申请表》(附件2),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含原件,复印件1份)于6月6日前送交所属学院。
2.学院初评:校级“教学名师”推荐不限额,由各学院组织初评和推荐,并在本学院内公示。6月10日前各学院将初评情况、推荐函、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教师参评材料统一送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k3566212@163.com。
3.资格审查:6月11-12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查,确定符合参评条件者参加学校评选。
4.综合评审:6月中旬,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考评,并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入围名单。
5.学校审定:6月下旬,入围名单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校务会审定,公示后发文公布。
6.表彰奖励:学校在2019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对获奖教师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
四、注意事项
1.高校教龄认定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职称认定以2019年4月30日前学校发文为准。
2.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并按时报送材料。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申报材料务必统一装袋,每袋粘贴打印的封面(主要内容:申报人所在学院、申报人姓名以及材料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等字条,每个人的申报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第1袋,共3袋。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2.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名师申请表
3.申报汇总表
4.材料袋封面
宝鸡文理学院
2019年6月4日
Copyright © 2017 地理与环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 网站管理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566337(党政办公室) 0917-3566335(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