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和《宝鸡文理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师范类专业教师教学评估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本学期承担学校16个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即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专业的任课教师。
二、自评方式
采用任课教师填写教师教学评估自评表(附件1)方式进行。“主要授课情况”栏:承担本科学生课程超过2门者,只填写2门主要课程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做好本专业教师的教学评估自评工作,安排工作人员根据自评表填写教师教学评估自评情况统计表(附件2),自评表和统计表作为本学院师范专业认证的支撑材料之一。自评表(仅“教师签名”栏手写签名)和统计表签字、盖章后,于6月17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高新校区尚能楼224室),电子版发至pgzx220@163.com。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评估自评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评估自评情况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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