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榜样和引导作用,学校将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3.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赴西藏、新疆等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4.学位论文盲审获得良好等次及以上;
5.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在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2.在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党团支部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勤奋努力,受到老师和同学认可;
3.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比较突出;
4.评选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总数的2%。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如实介绍各方面表现情况;
2.导师推荐。导师对申请研究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3.培养单位审定。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评选结果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研处;
4.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各单位评选结果,并报学校批准;
5.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
1.优秀毕业研究生若在离校前有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2.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毕业研究生人数10人以上的学院按照比例要求(四舍五入)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毕业研究生人数10人以下的单位由研究生工作部牵头联评。联评学院请在6月12日前将学生申报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部,学院评选结果在6月15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书交至各学院收集后统一于6月12日之前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优秀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情况汇总表(供联评学院用)
附件4:宝鸡文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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