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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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任职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规定,钱郁等7名处级干部的任职试用期已满一年,现对其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被考核干部所在单位配合共同完成,具体工作由考核工作组负责开展。  

二、考核时间 

    2019年4月3日-4日。  

三、考核对象 

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院长钱郁、化学化工学院院长凡明锦、体育学院院长陈虎魁、数学与信息学科学学院副院长杜红珍、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副院长周建宏、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王冬梅、地理与环境学院副院长宋佃星。  

四、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主要表现,重点考核是否适合担任其所任职务、是否较好履行了岗位职责、是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实绩。 

五、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试用期满干部须以书面的形式认真总结试用期内任职表现,内容包括:试用期内政治思想、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等,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

2.民主测评。在测评会上,与会人员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民主测评表》。

3.征求意见。考核工作组深入相关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广泛征求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评价和意见。

4.综合评价。在综合考核对象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结果、群众反映情况的基础上,向校党委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5.结果评定。考核合格者任职时间从试任职时间计算,经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期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1.考核对象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报告,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于4月3日(周三)12:00前将述职报告和《宝鸡文理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交至党委组织部干部科(服务楼518室),电子版发至bwlzzb@126.com。

2.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

3.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严守组织工作纪律。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被考核干部的反映情况。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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