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级学术型及工程硕士中期考核及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办法(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15]18号)、《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评审规定(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16]2号)的要求,现将2017级学术型及工程硕士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

1、各学院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主要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学位论文准备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研究生,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中期考核或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的,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应终止其学业。

2、考核时间为2017—2018学年及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考核结果填入《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

二、开题报告

1、研究生在进行论文工作前,必须做开题报告。报告前,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获取全面而准确的文献体系。学位论文选题应体现研究方向的特点,有一定的新意和实用性。在调查研究、文献阅读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综述报告,综述报告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方可开题。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的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2)国内外研究领域动态及发展趋势;

(3)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

(4)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设想;

(5)预期目标,要说明选题的先进性和可预期的创造性成果;

(6)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7)参考文献。

2、开题报告会由学院统一组织、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以专业为单位由专业负责人组织进行,采取公开答辩方式。开题报告会专家组至少由3名以上相关专业的指导教师组成,同时应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参加报告会。

3、开题报告会程序:

(1)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查阅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必要的调研和分析,撰写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阅读文献资料不得少于20篇,其中必须有一定量的外文文献。开题报告应不少于3000字。

(2)开题报告的申请。学术型研究生下载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2),工程硕士下载填写《宝鸡文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3),向导师及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以便安排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学院导师团队严格把关,相关审议和报告的专业审定标准由学院导师团队集体制定。导师应对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选题、科研思路、研究设计、可能结果等内容认真研究确定,对选题的科学性、真实性、创新性、可行性和质量水平负责。

(3)开题报告的通过。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资料的基本能力,选题合理;能掌握与本选题有关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学术思路清晰;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掌握技术关键,对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分析基本正确;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

(4)开题报告要公开进行。在开题报告前一周,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专家组成、时间、地点等。并同时将开提报告安排报送学研处。

(5)评审小组举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听取报告人的陈述,对开题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秘书应做好会议的记录工作。报告人个人阐述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6)开题报告结束后,评审小组集体评议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定意见。审定意见应对研究生论文选题有明确的态度,建议和修改意见须具体、明确。

(7)开题报告通过者,在两周内根据专家小组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将《宝鸡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4)及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归档。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根据时间节点完成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开题至提交论文至少1年以上时间,否则论文不得送审。

2、各学院根据研究生材料归档要求做好研究生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3、各学院在1月9日前,请将《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宝鸡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4)、《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送学研处。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宝鸡文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4、《宝鸡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5、《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6、《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2018年12月6日                                                                                         


Copyright © 2017 地理与环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 网站管理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566337(党政办公室) 0917-3566335(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