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的安排,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将于2017年12月20、21日(星期三、四)两天来我校为2018届毕业生采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照片,为确保我校2018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自2012年开始没有参加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到自己的学历信息,同时也无法为其注册学历和学位信息、制作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厅对此类学生也不予就业派遣。因此2018届毕业生必须按时参加图像信息采集。
2.每位学生照相前须再次校对个人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等重要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若本人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与名单上的个人信息不符,先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后尽快到教务处教务科(立心楼108室)再次核对信息。如确实存在问题,需要申请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变更基本信息时必须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加盖公安部门公章),
②户籍证明(加盖公安部门公章),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本人变更申请。
以上证件齐全后方可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修改。
3.2018届毕业生要按照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要求,图像信息采集统一使用数据库,以学号为顺序进行拍摄。
4.根据陕教生[2007]22号文件第七条之规定,毕业生向新华社中国图片社陕西分社的工作人员缴纳费用,费用为15元/生,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协助新华社收取费用。
5.各学院要指派的教师到场点名,并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参加拍摄,避免遗漏或出现意外情况。各学院必须提前通知全体毕业生按时参加信息采集。届时全体2018届毕业生不得请假或外出,必须保证按时参加拍照。毕业生不参加拍照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附件:
1.图像信息采集安排表
2.各学院负责图像信息采集人员名单
3.关于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提示
教务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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