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期,在校园发现有个别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学、工作和生活正常秩序,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机动车辆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校园的车辆,经由门卫核实登记、同意放行后方可进入。
二、严禁无牌照机动车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要按规定限速行驶,严格执行5公里/小时,凡不按规定超速行驶车辆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凡不听招呼乱停乱放车辆将作锁车或拖车处理。
四、禁止学生穿溜冰鞋或踏滑板车在校园道路上滑行。
五、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或靠道路右侧行走,注意交通安全。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师生员工(含外聘教师),按要求遵照执行。同时要加强师生员工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校园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校内交通事故。
保卫处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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