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环境学院学位点
地理与环境学院现有地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和学科教学(地理)、资源与环境工程硕士二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地理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秉承“博文明理、厚德尚能”的校训,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相对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研究生达到:
1. 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在地理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验和实践能力,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具有创新精神及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专门技术及管理工作的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的阅读、写作、翻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够以外国语为工具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教学和业务工作。
4.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科教学(地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中学地理课程专任教师。
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资源与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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