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各班:
根据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宝鸡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8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800元。大四建档立卡学生继续享受6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三、评审特别要求
1、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这一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重点保障人群学生若没有特殊情况,需要获得特困或一般困难助学金(注意:不可以不获得国家助学金)。
3.若班级特困名额有限,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可以评议为一般困难助学金。
请各班10月24日下午六点之前将《地理与环境学院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名单》交由助学心理部或明理楼207王瑶处。
地理与环境学院党委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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