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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届建档立卡毕业生、陕西省深度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简称“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建档立卡、少数民族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开展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档案

招生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对困难毕业生分类建立档案,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二)实施个性化就业指导

1、“一对一”就业指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校院两级要根据困难群体毕业生的不同原因、不同特点,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分类指导工作,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的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职业素质拓展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探究职场、关注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提升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2、就业能力辅导

积极开展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困难毕业生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辅导,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就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3、创业意识和能力培训

积极鼓励、引导困难毕业生参加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培训以及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各种活动,提高困难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启发他们拓展思维、开阔视野,创造更加丰富的就业渠道。

(三)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

1、就业信息服务

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微信群、校就业网等多种载体,有针对性的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

2、就业岗位推荐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寻找就业单位,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主动与当地人事、教育、科研、征兵等部门联系,在“三支一扶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中以及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有关项目中优先推荐、适当倾斜。

3、专人辅导

安排专人负责困难毕业生就业辅导工作,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电话咨询等形式,帮助困难毕业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克服恐慌、焦虑、浮躁的心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求职措施。

4、政策帮扶

积极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及利用对策,尤其要特别重视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建档立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确保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实施100%的政策帮扶。

三、工作要求

1、招生就业处组织开展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计划,统筹帮扶工作。

2、各二级学院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部署,认真实施,狠抓落实,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以推进。

3、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开展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制定“一对一”帮扶计划,摸清困难群体毕业生情况,建立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实施“一生一策”、“一生一档”、“一生一卡”,有针对性的制定个性化指导和帮扶举措。重视过程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适时调整帮扶计划。

4、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帮扶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完善长效帮扶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并在后期开展本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情况统计、分析和总结。


                                                                 招生就业处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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