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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地理与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科研工作,必须保障实验室安全、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二条 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师生及有关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本着求实敬业的精神,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切实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实验过程须按指导老师要求进行,禁止吸烟、大声喧哗、实验药品随处乱放、实验废液胡乱抛洒,不得在墙壁,桌子等公共地方乱涂乱画。

第四条 实验室不得放置除实验用品以外的其他私人物品。

第五条 实验做完后,必须做到三废放到指定位置。

第六条 实验完毕,由该组值日学生整理好一切实验所用的设备器材、工具、元器件及实验药品,打扫实验室,保持整个实验室干净整洁,水源电源确保关闭。经实验教师同意,方可离开。

第七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室主任不定期检查,主管院长随时抽查,对实验室卫生状况进行考核,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

第八条 注意搞好假日的预防工作。

第九条 每周需做一次系统性的检查,其中包括卫生、防盗、安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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