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试行)》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预答辩通过且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由本人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见附件1-1),学院对照《宝鸡文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暂行规定》中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答辩。
2、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1)成立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毕业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查。
(2)成立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导师代表、学科秘书等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照《宝鸡文理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试行)》中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2)、《宝鸡文理学院硕士学位审批表》(附件1-3)中填写鉴定意见;学院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3天,形成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报告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报告并提交学研处。
二、学位论文修改要求
研究生应根据专家评阅意见仔细修改学位论文,填写《硕士研究生论文评审意见修改情况说明》(附件1-4),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答辩。
三、答辩前准备工作
1、成立答辩委员会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论文学科方向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资格审查及答辩工作;各学院在初步确立答辩委员会名单后,填写《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附件1-5),报学研处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答辩委员会名单。
(2)答辩委员会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且至少有半数以上是研究生导师。学术型硕士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参与,专业型硕士答辩委员会须至少有1名对口行业兼职导师参与。指导教师列席自己指导的研究生答辩,不参与表决。
2、确定答辩分组及名单
答辩资格审核后,请将答辩名单进行分组,填写《2019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分组及名单》(附件1-6),并报学研处。
3、提前告知
各学院提前一周,将答辩具体事宜(包括时间、地点及需注意事项等)通知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答辩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同时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交至答辩委员会成员手中。
4、公布答辩信息
学院提前三天,在校园内以海报形式公布答辩信息,学研处在部门网站公布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等),答辩公告材料见附件1-7)。
5、准备好相关材料
相关学院学科秘书请于答辩前一周,准备好答辩会议记录表、决议书(提前打印好硕士学位审批表,答辩现场直接在审批表中填写),表决票(见附件1-8)、海报、宣传横幅等答辩材料。
四、答辩工作
1、答辩工作现场布置要求
(1)在答辩现场用的教室或会议室悬挂横幅,横幅上要求写明年级,专业。
(2)各学院需留存每名研究生答辩的照片、每小组答辩学生与答辩委员会集体合照。
2、答辩时间及程序
5月20-31日,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名单并宣布答辩开始。
(2)学位申请人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ppt),陈述不少于15分钟。
(3)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整个提问环节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导师介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和论文撰写情况。
(5)决议。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席当场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评分等级和投票结果,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6)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论文送审评阅结果为“良好”或“良好”以上者可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要求答辩委员会答辩结果为全票通过且当场评选的优秀论文。优秀论文指标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
六、提交材料
1、向学研处提交材料
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毕业生及学院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中的目录报送相关材料。
2、向图书馆提交论文
我校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需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全文,每生1本,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新区图书馆402室。(“论文原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页必须经研究生本人和导师签字)。提交时请务必提交最终定稿。电子版:论文提交网址:http://218.195.112.105/Thesis65或通过图书馆主页-“快捷通道”-“学位论文提交”进入。只支持校园网内提交。论文写作必须符合《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3、提交《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
凡2019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请认真填写《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附件1-9),学院汇总电子版后,研究生本人在汇总表上签名后交到学研处学位办公室。该表是学位授予的重要数据请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如因个人填写原因造成错误,后果自负。
七、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决议
各学院于6月7日前,召开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八、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于6月中旬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答辩及学位相关表格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优秀硕士论文相关材料
附件3:毕业生及学院需提交相关材料清单
附件4:学位论文格式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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