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体制机制,规范二级学院学术事务管理,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宝文理院党字[2019]22号)规定,各二级学院设立学术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分委员会任职条件
(1)遵守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责任心强,办事公正;
(2)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道德;
(3)热心学校建设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
(4)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二、学术分委员会人员组成
学术分委员会一般为5-7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名。委员名额、比例应与学院的学科专业或学科方向相匹配,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青年教师。
三、学术分委员会产生程序
各二级学院应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学术分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应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结果应在学院办公场所公示。
四、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13日前完成学术分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并将学术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至bwlyjs163.com,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服务楼310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3569559。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2、 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名单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2019年5月7日
Copyright © 2017 地理与环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 网站管理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566337(党政办公室) 0917-3566335(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