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
为了加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本科毕业生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校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查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资格,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结业生,通报结业原因,对出现的特殊问题,上报校务会讨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科和学籍科,教务科负责全日制本科毕(结)业学生名单汇总审核工作,学籍科负责学历证书办理和印制发放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二级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毕业班班主任等组成。主要职责是:汇总学生学业成绩;按照有关规定对毕业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逐一审查;以书面形式向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提交毕业生“成绩档案表”、毕(结)业学生名单及结业原因。
3.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负责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其职责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宝文理院教字[2006]1号)的规定执行。校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科和学籍科,教务科负责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学籍科负责学士学位证书办理和发放等工作。
4.各二级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学士学位评定工作。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院长任组长,根据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士学位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初评工作,并向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授予和免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免授学士学位原因。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1.各二级学院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初审,校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复审,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终审。
2.各二级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应根据毕业生名单,认真细致地审查毕业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生源地等,对不详信息要认真查阅有关档案,务必查实写清。
3.各二级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和学士学位评定小组负责组织对本院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做出全面鉴定,确定出毕(结)业学生名单和授予及免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和《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并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4.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依据各二级学院的上报材料,认真查对学生录取底册,对学籍变动的毕业生要注明原因,并按照学历证书管理的规范程序和教育部要求编写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
5.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在全校统一标准及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毕(结)业及授予和免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人数。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根据最终确定的毕(结)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人数,领发毕(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评定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原则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一定要查清每一名毕业生的真实情况,对结业生和免授学士学位的学生务必查实慎重处理。
2.各二级学院做出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初审结果需报校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并上报校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校务会审定,最终结果由各二级学院向学生公示,并接受学生监督以及做好解释工作。
3.目前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每一名毕业生的信息,确保毕业生信息的准确性。因学生个人或具体工作人员原因造成失误的,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4.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7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及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5.各二级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结果请按照附件2、3表格要求于5月21日(星期二)下班前务必交教务处教务科。
宝鸡文理学院
2019年4月2日
抄送:校领导,档(二)。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
Copyright © 2017 地理与环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 网站管理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566337(党政办公室) 0917-3566335(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