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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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宝鸡文理学院第15届“明理杯”辩论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

为了激发大学生学术文化兴趣,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创新氛围,促进大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校团委决定举办宝鸡文理学院第15届“明理杯”辩论赛。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团委

二、承办单位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总支

计算机学院团总支

三、比赛时间

预 赛: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30日

复 赛: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7日

半决赛: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4日

决 赛:2018年12月19日

四、活动主题

明理·思辨·创新·笃学

五、参赛对象

各二级学院组队参加

六、奖励办法

(一)根据比赛结果,评出冠军、亚军、季军、第四名、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若干名;

获奖的参赛队、最佳辩手颁发证书及奖品,优秀辩手颁发证书。

七、活动要求

(一)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活动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同时,各团总支需至少制作宣传板一块,营造良好氛围,并进行新媒体线上线下的互动宣传。

(二)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各参赛队由领队、辩手组成,比赛期间各领队负责处理该队有关事项。

(三)参赛队由五名辩手组成,每场比赛选择其中四人参赛,比赛开始前辩论双方应向主办方确认辩手身份,参赛辩手应是该队所属学院在册学生。

(四)请各学院领队携带参赛辩手名单于11月23日12:00在新校区博文楼1401教室集合,随即抽签确定预赛的场次和辩题。

(五)参赛选手要求服装整洁、大方、得体。

(六)各代表队应于每场比赛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报到登记。

(七)各代表队应秉持重在参与、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做好组织参赛工作。未经批准,各参赛队的每场比赛均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取消比赛成绩及下一届比赛的参赛资格,并取消本学年度该代表队所在院系的所有集体表彰项目的参评资格。复赛、半决赛、决赛中若出现一参赛队未经批准无故弃权,则同场比赛另一参赛队直接晋级下一轮比赛。

(八)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会同评判团协商解决。请各学院辩论队领队在11月23日12:00前,加入QQ群:700271010。

(九)比赛日程及辩论题目将在抽签分组后分发。

附件1:辩论赛赛程安排

附件2:辩论赛程序及规则

附件3:附件辩论赛评分表

附件4:宝鸡文理学院第15届“明理杯”辩论赛参赛名单



共青团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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