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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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工作,切实推进我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采集填报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平台

1.填报平台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各责任部门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2.交流平台

本科数据采集交流QQ群(群号:42040904)。

二、工作安排

(一)全校基本数据

1.工作流程

(1)教务处代表学校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指标任务,分为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两大块(任务分解见附件1)。

(2)在规定时间内,协助部门按照要求和规范提交数据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质量把关和有效性审核。数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审核之后的数据在数据平台填报并提交。之后将填报的数据经责任联络人(录入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2.填报形式

分为线下模板、在线填报和文件上传三种形式。

(1)线下模板。填报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之后在系统上批量导入。(相关模板请从工作群文件共享区下载)

(2)在线填报。责任填报部门根据表单填报项直接在系统上进行在线填报。

(3)文件上传。数据表格内涉及“文件上传”时,统一命名为:数据表格编码+表格名称_上传文件名称,格式为PDF。

3.工作进度

(1)10月31日之前:相关部门将本单位数据采集责任领导和责任联络人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科。

(2)10月31日-11月4日:各责任部门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各协助部门做好配合。

(3)11月5日-11月7日:各相关责任部门录入“基础数据”(具体见任务分解表)。

(4)11月8日-11月20日:责任部门录入其他数据。

(5)11月21日-11月25日:教务处向学校汇报,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部门进行沟通。

(二)师范专业数据

1.工作流程

(1)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代表学校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指标任务,分为责任学院(各相关学院)和协助部门两大块(任务分解见附件2)。

(2)针对部分全校性数据表,在规定时间内,协助部门按照要求和规范提交数据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审核后按专业将数据反馈给责任学院及相关师范专业。

(3)针对所有数据表,责任学院及相关师范专业将采集的所有数据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馈的部分数据进行整合、汇总和审核,之后提交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填报形式

线下模板。责任学院和协助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教务处统一填报。(相关模板请从工作群文件共享区下载)

3.工作进度

(1)11月2日之前:协助部门提交数据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专门工作人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数据反馈给各责任学院。

(2)11月7日之前:各责任学院汇总整理数据,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3)11月25日之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向学校汇报,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学院及相关师范专业进行沟通。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手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相互之间做好协调和配合,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党政办加强各部门的组织协调。

2.质量把关。各单位负责人为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把质量关。各相关单位数据采集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录入数据进行整理,交由部门领导审核后再录入平台,数据审核人员对所提交数据的正确性负责。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提供数据的部门领导负责。

3.数据准确。各责任部门要对近三年数据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2018年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4.服务评估。相关学院要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确保师范专业数据与全校基本数据相匹配,为师范专业认证评估提供坚实数据基础。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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